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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國政府出于對整個國家民族利益與前途的考慮,本着尊重曆史、尊重現實、實事求是、照顧各方利益的原則,提出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指出:這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在國家實現統一的大前提下,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一國兩制”構想最早是為解決台灣問題提出的,但首先被運用于解決香港、澳門回歸祖國問題上,并取得成功。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這是“一國兩制”實踐中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的大事,充分體現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中央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堅決維護和最大關切。